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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专业法律顾问:过世父亲留下的房产在哪儿? 生老病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经的,逝者身故后,其财产会由有继承权的亲人来继承。对于小陈来说,寻找离世父亲留下的房产究竟在何处,却成了一个让其头疼的问题。 重庆继承律师:案情经过 小陈是老陈的独生子,老陈与小陈的母亲于2006年7月26日离婚。离婚后,老陈未再婚,直至2014年5月30日因病死亡。小陈在父母离婚后一直随母亲生活,与父亲来往不多,父亲老陈死后,小陈前来替父亲整理遗物,之前似乎听说过父亲曾购置房产,但却没有看到一本房产证。小陈咨询房产登记部门后得知,没有房产证无法办理公证继承。 此时,老陈的父母均已去世,小陈是老陈的**法定继承人。在办理完父亲的后事之后,小陈开始着手办理父亲遗产的继承手续。小陈到N市房产局档案馆,想查询父亲的房产信息,却被工作人员告知:公民财产系个人隐私,需公安局、检察院及人民法院持相关司法文书方可查询。 原本简单的遗产继承到小陈这,却因无法提供父亲房产证而让小陈犯了难。不得已,小陈只得尝试进行行政诉讼,将N市住房保障与房产局(原N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)诉至法院。 重庆专业法律顾问:庭审诉辩 原告诉称: 原告认为,老陈离异后单独生活近八年,新购置的房产及财产情况很多并未详细告知自己。自己作为父亲财产继承的利害关系人,对相关财产情况拥有知情权,且物权法第十八条规定可以查询。 音符 被告住建委以内部文件为由禁止以人查房,从本意来说确实是尊重及保护公民之隐私,但自己家庭情况特殊,父亲又突然死亡,所以房产局档案馆不予查询的行为极大地损害了自己的权利。故诉请判令被告提供老陈名下房产登记信息。